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北校区部分老旧供电设施设备修缮提升工程(GXZC2024-C2-002866-KWZB重2)项目质疑答复函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4-07-11 11:04:04

质 疑 人:  广西南硕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高新四路3号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 滕忠联 

委托代理人:  王韬        电话:  13978866868           

 我公司于2024年7月9日收到贵公司对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北校区部分老旧供电设施设备修缮提升工程(GXZC2024-C2-002866-KWZB重2)项目提出的质疑。针对提出的质疑,我们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回复如下:
质疑事项1:本项目中标公示期只有1个工作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事实依据:1、政府采购法中标公示期限一般为不少于3日;2、一般都是在中标公布期提出质疑的,这个是要公布期结束后才能提出质疑。
答复: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项目采购结果公告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第二条第四款第四项“中标、成交结果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规定编制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不适用于本项目。
质疑事项2:中标人广西松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中标价价格紧贴上控价。整个工程项目价格分只占据15%,比例过低,有控中标价格嫌疑。
事实依据:中标人广西松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中标价价格紧贴上控价。
答复:广西松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成交价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贵公司是在2024年6月17日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章第十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规定,贵公司质疑的价格分占比问题属于对采购文件的质疑,该质疑事项已超出时限,不予受理。
综上所述,贵公司质疑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如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1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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