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人:广西文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质疑人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大道401号南宁航洋信和广场1号楼48层4813
邮编:530000
联系人:于总联系电话:19189546733
广西文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贵公司提交的关于南宁市殡葬服务管理处大挽联采购(重)(项目编号:NNZC2024-G1-990880-GXSJ)的《质疑函》2024年7月17日经顺丰快递寄出,我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已收悉,质疑函共计4页。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我公司高度重视,经认真核查现就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
关于《南宁市殡葬服务管理处大挽联采购(重)》项目的中标公告:广西南宁良品广告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营业收入为:198.7052万,与2024年6月4日,广西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中“广西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殡葬服务管理处大挽联采购中标公告”该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营业收入不一致,2024年6月4日公示中该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营业收入为:24.7970万,同年度的同一公司,营业收入相差之大,所以我司质疑该公司为获取中标资格,虚假填写营业收入。关于质疑事项
1
的答复
:经核验广西南宁良品广告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营业收入一项与《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营业收入一项数据一致,贵公司关于虚假填写营业收入的质疑缺乏依据,质疑事项1不成立。质疑事项2:
关于《南宁市殡葬服务管理处大挽联采购(重)》项目的中标公告中标公司:广西南宁良品广告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该公司从业人数15人,经第三方数据平台结合工商照面信息及年报参保人数查询到该公司2023年从业人员为2人,购买社保人数为2人,所以我公司质疑该公司为获取中标资格,虚假填写从业人员数量。关于质疑事项
2
的答复
:贵公司提供的网页截图属于第三方公司公布,其权威性及准确性无法确定,不足以证明被质疑公司的真实情况,质疑事项2不成立。质疑事项
3:
关于《南宁市殡葬服务管理处大挽联采购(重)》项目的中标公告中标公司:广西南宁良品广告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正文第一行:“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此项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为填写错误,不符合标书文件规定,所以该声明函为无效声明函。关于质疑事项3的答复:
《中小企业声明函》是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提供的范本格式,广西南宁良品广告有限公司已按照招标采购文件提供的既有格式进行填写,括号中的“联合体”字样不影响《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有效性,质疑事项3不成立。如质疑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规定,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关注与支持!
特此答复。
广西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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