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五合新校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微模块化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XZC2024-G1-004148-JYZX )质疑答复函(三)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08-22 15:35:16

质 疑 人: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自编1栋1201  

法定代表人:钟飞鹏 

委托代理人:陆政江        电话:18376650358           

 一、质疑供应商情况及项目名称
质疑供应商: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疑项目名称: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五合新校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微模块化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GXZC2024-G1-004148-JYZX
采购人: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质疑事项:质疑供应商对中标供应商广西未来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货物的参数提出质疑,认为中标供应商广西未来府科技有限公司投标货物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详见附件《质疑函》
三、质疑答复:
质疑供应商于2024年8月13日提交的《质疑函》我单位已收悉。我单位对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逐一核实。现答复如下:
中标供应商广西未来府科技有限公司所投产品序号112-人脸识别一体机主机,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了该项产品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明确标明该产品的屏幕分辨率为800*1280,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在招标文件没有说明产品参数以官网数据为准的情况下,应以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作为评审依据。质疑供应商的质疑不成立。
四、处理情况
综上所述,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事项不成立,对相关的质疑请求予以驳回。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贵司对本答复如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


附:产品检测报告及检测报告声明函
  

附件信息:

  • 质疑函(三).pdf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