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广西恒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37号春晖花园A区办公楼十七层1708号房
被投诉人:广西恒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育才路44号5楼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当 事 人:\
地 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7月2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
投诉事项:宾阳县新圩镇粮食烘干收储加工中心项目(重)中标供应商广西恒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施健(执业证书:桂245131333599)同时在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事项。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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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财政局
2024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