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处理公告(2024年第4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08-26 10:56:16

一、项目编号:

GXZC2024—G1—003102—JDZB

二、项目名称: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整体搬迁项目空气源热水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广西旭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园西七路2号荷塘月色13号楼21号商铺

被投诉人: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秀峰区乐群路15号,桂林市骖鸾路31号湘商大厦6楼603(桂林分公司)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当 事 人:/

地 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6月2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齐补正后,2024年7月2日,投诉人向本机关递交补正后的投诉书,本机关审查后于同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应该认定广西乐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明细表视为无效,取消广西乐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中标结果。
投诉事项2、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明确具体的填写制造商全称,应该认定广西乐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明细表视为无效,取消广西乐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中标结果。
投诉事项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单位及数量和单价存在争议。应该认定广西乐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明细表视为无效,取消广西乐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中标结果。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2、3、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2、3、4不成立,驳回投诉事项1、2、3、4。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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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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