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采复[20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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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号
质疑供应商名称:广西宏声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杨春雄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48-1号南宁江南万达广场C16号楼十五层1530号房-B19号
联系方式:15177167401
你公司9月12日邮寄来钟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座椅和办公家具采购(HZZC2024-J1-990305-HZSG)的质疑函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1、3-9答复:质疑内容涉及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问题,根据委托代理协议书相关规定,我中心转交给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已作出答复(详见附件)。
二、质疑事项2答复: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规定,本项目确定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不存在表述不合理的情况。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再次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函复。
附件:关于钟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座椅和办公家具采购项目(HZZC2024-J1-990305-HZSG)的质疑答复函
贺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9月13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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