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广西乐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6-5号南宁华润中心南写字楼1603号
被投诉人:贺州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潇贺大道3261号,广西南宁市星湖路22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 址:无
当 事 人:无
地 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本项目评审专家评审有误,存在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2、处理结果:决定驳回投诉事项。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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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