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兴安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二次装修及能力提升工程(能力提升部分)[GLZC2024-G1-250233-DCZX(重)]质疑答复函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09-27 17:22:30

质 疑 人:  广西集硕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82号嘉和南湖之都8层820室  

法定代表人: 彭良荣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13005921585           

 质疑项目名称:兴安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二次装修及能力提升工程(能力提升部分)[GLZC2024-G1-250233-DCZX(重)] ,包号: 标项5:血透室配套设备
广西集硕贸易有限公司:
贵公司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关于兴安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二次装修及能力提升工程(能力提升部分)[GLZC2024-G1-250233-DCZX(重)]项目的质疑函,我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收悉,贵公司提出的质疑内容,我司予以高度重视,已转达至采购人,经与采购人商定,对于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应需组织核实确认,鉴于本项目开标在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为不影响本项目其他标项采购进程,采购人决定终止本项目标项5(血透室配套设备)的本次采购,详见发布的公告通知。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我司将把有关情况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特此答复。

采购单位:兴安县中医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7日
  

附件信息:

  • 质疑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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