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医用空气加压氧舱(CZZC2024-G1-990272-GYZB) 质疑答复函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4-09-30 16:57:29

质疑单位名称:山东江小珠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北坦街道明湖西路777号明湖广场3号楼2110

邮编:250001

法定代表人:唐肖淮

联系人:唐肖淮

联系电话:13864163887


山东江小珠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4929通过邮寄方式关于采购医用空气加压氧舱(项目编号:CZZC2024-G1-990272-GYZB”的《质疑函》我司,我公司已收悉并已转发给采购

经核查,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

青岛泽友容器氧舱设备有限公司在本次采购项目中违规使用大型企业产品,如迈瑞医疗等。

质疑

答复

针对贵公司提交的《质疑函》中提供的事实依据,已向被质疑人(青岛泽友容器氧舱设备有限公司)发送征询函,对质疑函以及被质疑人提供的征询回复函开展详细的调查核实工作,答复如下:

经核查,被质疑人所投的产品中“病人监护仪”型号为cMEC70,生产厂家为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基于公司提供的“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佐证材料,该生产厂家确实属于大型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及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第一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的,则每个采购标的均应由中小企业制造”。故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要求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的规定,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感谢贵方对本项目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对本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4930


附件信息:

  • 关于采购医用空气加压氧舱(CZZC2024-G1-990272-GYZB)质疑答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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