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 疑 人: 杭州嘉禾雕塑艺术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20号3D
法定代表人: 焦爱龙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1875800****
你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关于纪念碑山脚挡土墙浮雕制作(项目编号:BSZC2024-C2-990546-GXJB)质疑函”原件,我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收悉。针对你公司提出的问题,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评审小组在与我方磋商进行过程中开启最终轮报价,有违公平公正原则,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定。
质疑事项1答复:详见附件
综上所述,质疑人提出的质疑事项不成立。
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规定,如质疑人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30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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