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展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 郁江北岸苗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GZC2024-J1-020211-JZJT
)
质疑答复函
质疑供应商:广西万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西宁路38号中房.新天地2号楼1单元1502号
邮编:530000
联系人:陈惠莲 联系电话:18577038586
广西万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上午9点13分收到贵公司以快递方式送达的质疑函,我公司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即刻将该质疑函报采购人。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
:资格审查不符合法律依据:
详见贵方质疑函贵
方诉求
:
本项目成交结果作废。关于质疑事项1的回复: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第二点商务最低要求表的“7、供应商必须具备至少 1 台洒水车及 1 台货车并用于本次项目供货及养护工作(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证明材料,否则竞标无效)。”,该条款已明确要求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证明材料,否则竞标无效,贵公司的洒水车车辆(桂AA7851)租赁合同中甲方(出租方)为何元讨,而车辆(桂AA7851)行驶证上持有人为广西迅宝物流公司,不能证明何元讨与持有人有关联(详见附件),根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第26.2采购需求负偏离要求及谈判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项
。技术评审中标记“▲”符号的实质性响应内容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技术评审中没有标记“▲”符号的技术参数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条款,竞争性谈判小组一致评定因车辆合同洒水车出租方不能证明车辆为持有人,租赁合同无效。而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项,故贵公司符合性不通过。本项目评标过程公平公正且全程在监控下进行,不存在贵公司认为采取不同的评审标准,以不合理条件限制与排斥贵公司依法参与竞标,对贵公司实行差别和歧视待遇等不公平的情形。故此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综上所述,质疑供应商质疑事项不成立,故驳回上述质疑。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广西建展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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