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贺州第三高级中学窗帘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HZZC2024-J1-990328-GXJB) 质疑答复函(1)

广西建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10-10 16:30:34

一、质疑人情况及项目名称

质疑人:广西三杰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钟山中路83-1号(自编201室) (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王丽萍

授权代表人:莫军锋

联系电话:18677488839

质疑项目名称:贺州第三高级中学窗帘采购及安装

质疑项目编号:HZZC2024-J1-990328-GXJB

二、质疑事项及答复

我公司于2024927日收到贵公司纸质原件送达关于【贺州第三高级中学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HZZC2024-J1-990328-GXJB)】采购文件的质疑函,针对贵公司提出的问题,经与采购人研究讨论,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质疑人认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P24-27页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表中遮光窗帘、及罗马杆参数要求全遮光窗帘全遮光窗帘内容(1-19项检测必须符合并体现检测报告合格或符合数据要求)检测指标,投标时必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核验(检测报告必须盖章检测专用章视为有效检测报告)、罗马杆(1-6项检验必须符合并体现检测报告合格或符合数据要求)检测指标须符合GB/T 6892-2015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标准要求,投标时必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核验(检测报告必须盖章检验专用章视为有效检测报告),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具体详见附件:质疑函)。

  事实依据:(具体详见附件:质疑函)。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二)、质疑事项答复

1.采购人秉持公平、公正、公开性原则,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价格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查为了保证产品质量,采购人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及第十九条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②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第十八条:“根据采购需求特点提出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与采购标的的功能、质量和供应商履约能力直接相关,且属于履行合同必需的条件。……”;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竞标人必须提供检测报告,目的在于保证产品质量,采购人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和特点而设置的,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

2.本项目要求竞标时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是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采购人实际采购情况合情合理设置。一是生产厂家对每批或每个年度的产品进行检测,这是厂家保证产品质量最基本的要求,二是为了杜绝投标人在投标过程恶意竞争,以次充好,最终影响项目的交付,且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并未要求特定检测机构、特定时间、特定要求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常规检测内容,更不要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需求表完成一样。故不存在质疑人所述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

综上所述,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有关规定,质疑事项不成立,驳回质疑请求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再次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答复。

采购人:贺州市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信息:

  • 质疑函-广西三杰广告装饰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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