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对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GXZC2024-J1-005459-CGZX)质疑答复书桂政采函〔2024〕26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10-12 20:53:50

桂政采函〔2024260

质疑答复书

人:广西天纵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48-1号南宁江南万达广场C16号楼六层628层

法定代表人:崔宏亮

本中心于2024930收到《质疑函》,质疑人对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GXZC2024-J1-005459-CGZX)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共2项:采购文件分标1采购需求货物3“投影仪”、货物4“投影仪”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第▲1项内容中ALPD技术描述错误,指向深圳光峰股份有限公司品牌产品,该项目存在暗箱操作,限制潜在品牌投标;货物3“投影仪”第▲12项内容中“安卓”为谷歌有限责任公司软件品牌商标、“乐播”为深圳乐播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软件品牌商标产品,要求实质性响应属于内定供应商品牌的违法行为。质疑人要求对质疑事项有关的内容进行修改。

关于质疑事项1、2

采购人同意修改质疑事项有关采购文件内容,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

综上所述,本中心认为:质疑事项1、质疑事项2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一)规定,本项目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10月12

抄送: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广西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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