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政采函〔2024〕261号
质疑答复书
质 疑 人:广西超登暖通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东环大道东一巷5号联发君悦8栋1-5号
法定代表人:谭雪梅
委托代理人:黄美练
本中心于2024年9月30日收到《质疑函》,质疑人对空调采购项目(GXZC2024-J1-005438-CGZX)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共3项: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需求货物的全部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标注“▲”的技术规格、参数设定不合理,经过我公司多次对比市场调研,除格力品牌外,其他国内众多品牌皆不能满足,均存在1-5项负偏离,完全符合品牌不足3家,变相指定格力品牌,排斥其他品牌;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的“▲14.智能控制管理程序……”的要求与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商务及其他要求“▲验收要求”中“1.成交供应商安装完成验收前,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及授权书……”的要求属于变相将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条件,属于不合理要求设定排斥潜在供应商。质疑人要求对质疑事项有关的内容进行修改。
为此,本中心对质疑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本中心认为:质疑事项1、2、3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0月14日
抄送: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