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2023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2023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0.550000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0.000000万元,占0.00%。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 合同链接 |
|---|---|---|---|---|
| 1 | 打印、复印纸采购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00%) | 0.550000 | 合同名称:-合同编号:- |
部门(单位)名称: 中国共产党南宁市江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日期: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