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广西南宁流量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9号联发臻品6号楼 3203号
被投诉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蕾坛路2号,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 53号松宇时代 1305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 址:无
当 事 人:无
地 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2、3: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认证证书和资质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不相适应,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 1、2、3投诉成立。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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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