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对家具采购项目(GXZC2024-G1-005671-CGZX)质疑答复书 桂政采函〔2024〕28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11-04 21:19:41

桂政采函〔2024282

质疑答复书

人:广州港迪家具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大纲领纲东路11号210房

法定代表人:周志芳

委托代理人:于振民

 

本中心20241025收到《质疑函》,质疑人对家具采购项目(GXZC2024-G1-005671-CGZX)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共2项:采购文件评分方法及评定标准“3、商务分”中“(3)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获得售后服务认证、《绿色供应链评价技术规范家具》评价认证、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要求中的证书设置不合理,属于为特定投标人设定的评分标准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4)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获得政府部门颁发与生产的技术、研发及产品的质量有关的证书或证明材料……”的要求中的证书设置不合理,全国满足上述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属于为特定投标人设定的评分标准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质疑人请求修改质疑事项有关采购文件内容。

本中心对质疑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认为:质疑事项1、2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一)规定,本项目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114

 

 

 

抄送: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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