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鑫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巴马县2024年稻薯猪循环农业项目马铃薯种苗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函

广西桂鑫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11-06 13:36:54

质 疑 人:  贵港市耀弘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东段北侧  

法定代表人: 何木英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13036855667           

 质疑人:贵港市耀弘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何木英 13036855667
联系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东段北侧
贵港市耀弘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收到贵公司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关于“巴马县2024年稻薯猪循环农业项目马铃薯种苗采购项目”的质疑函,我公司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核实并征询采购单位的意见,现针对贵公司所提质疑事项,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第三章 货物需求中的商务条款▲4、供应商在…………”及“货物需求一览表说明2.“实质性要求”是指……作无效处理的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质疑事项1答复:该项目的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规定,如贵公司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广西桂鑫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6日
  

附件信息:

  • 质疑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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