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
2、地址:广西崇左市江州区友谊大道东源名城A区3栋7单元1至5层
二、 基本情况
经调查,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开展了崇左市中心血站2023年度献血纪念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ZC2023-J1-00001-GXHT)采购活动,存在使用已废止的质量检测标准作为采购需求、违反国家现行政府采购政策等违法行为。
三、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 处 罚
(一)警告;
(二)罚款¥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五、 处 罚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崇左市财政局
2、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3、联系电话:0771-596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