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三、考核内容
基础工作、项目执行和落实政策、服务质量和业绩、执行法律遵守纪律等。
四、考核方法
监督考核采取被考核单位自查和考核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1、工作成效:取得了较好成效,较好完成自治区本级政府集中采购业务代理工作。
2、存在问题:考核发现,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个别项目存在采购文件编制不够规范、未及时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保证金、未按法定时限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代理项目质疑投诉成立数量快速增长等问题。
六、考核结果
经综合考核评价,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2022—2023年评定为优秀等次。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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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