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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疗科技有限公司:
我集团于2024年11月14日收到贵公司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关于带倒向镜及摄录像系统眼科手术后节显微镜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4-G1-990914-YZLZ)招标文件的质疑函。针对贵公司质疑函中提及的关于本项目分标4的相关质疑事项,我集团高度重视,同时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人,现受采购人委托答复如下:
我集团根据采购人来函要求于2024年11月21日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发布了“取消本项目分标4采购活动”的更正公告。因此,贵公司质疑函中提及的质疑事项已不存在,本次质疑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有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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