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 疑 人: 广西战友房车应急救援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8号丽景大厦8楼866号
法定代表人: 雷玉林
委托代理人: 黄柳雪 电话: 18778137325
广西战友房车应急救援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下午收到贵公司以邮寄方式递交的关于无人机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4-C3-990904-YCJS)质疑函,对于质疑事项我公司高度重视,现就贵公司提出的质疑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序号7 无人机系留电源设备 服务所需设备的技术参数”中“带▲提供CNAS省级或以上检测报告。”,要求的检测报告是企业标准,非国家标准,以企业标准的检测报告作为实质性要求,具有倾向性。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2、企业信誉实力分 2.2供应商获得过国家级荣誉称号的每个得3分,省级荣誉的每个得1分,满分10分.”国家级荣誉称号和省级荣誉不可作为加分项。
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2、企业信誉实力分2.3供应商获得过无人机相关认证证书或IS014001、IS045001、IS09001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10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人机相关认证证书属于特定行业奖项,不可作为加分项。
答复如下:涉及上述质疑事项的相关内容,已重新调整采购文件,详见更正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特此答复。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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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答复(1).pdf (59.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