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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人:南宁科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质疑人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南三里1号滨湖庄园6栋1单元105号房
邮编:530000
联系人:陆锦球
质疑项目名称:北海市学生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平台
质疑项目编号:BHZC2024-C3-990626-GXBB
我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收到质疑人以纸质递交的质疑函一份,质疑人对北海市学生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BHZC2024-C3-990626-GXBB)的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
质疑事项
: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中关于“通过操作性任务评估个体大脑认知水平,需包含记忆力、注意力、反应力、判断能力和执行功能五个方面”的要求存在排他性,可能限制其他符合条件的技术方案。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质疑函。
质疑事项2:关于采用SM4国密对称密钥算法的强制性要求,可能排除其他潜在供应商。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质疑函。
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中“成长关爱卡”字眼可能存在排他性,建议去除或修改相关要求。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质疑函。
质疑事项4:招标文件中“大脑换班”字眼的不明确与排他性问题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质疑函。
质疑事项5:采购需求中量表使用可能存在版权问题,建议要求投标人提供版权方授权。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质疑函。
质疑事项6:对于商务条款中要求的交付时间和地点即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交付使用并通过验收,该项要求存在时间上的不合理性。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质疑函。
二、
质疑答复:
质疑事项1、2、3、4、5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一)规定,本项目将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针对质疑事项6答复:该项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本项目前期采购人已对该项目进行前期市场调查论证,均有三家以上供应商能满足商务条款中要求的交付时间。
如质疑人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有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感谢质疑人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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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函.pdf (470.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