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政采函〔2024〕356号
质疑答复书
质 疑 人:广西双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金龙路2号南宁万科大厦C座2层201号房屋
法定代表人:梁霜
委托代理人:徐邓宏
本中心于2024年12月10日收到《质疑函》,质疑人对武鸣校区新财经云桌面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GXZC2024-G1-006070-CGZX)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共2项: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需求货物1“控制云服务器”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一、硬件参数”的第5项、第8项、第9项,“二、云桌面管理平台”第8项、第11项、第14项、第17项,货物2“云桌面终端”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一、云桌面终端”的第8项,“二、云教学管理软件”第14项、第21至24项,上述内容完全是以锐捷品牌产品的技术方案为依据,唯有锐捷品牌的产品能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具有严重的排他性唯一性。质疑人请求对质疑事项有关采购文件内容进行修改。
为此,本中心对质疑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本中心认为:质疑人的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16日
抄送: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广西财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