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6日,第20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大会在兰州召开,会议表彰了2024—2025年度全国政府采购领域各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自治区财政厅荣获“政府采购先进监管单位”“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先进单位”两项荣誉。


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厅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突出抓好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等四个方面政府采购当事人(参与人)管理,综合施策、集中发力,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水平。 一是聚焦采购人监管,持续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 二是聚焦代理机构监管,持续促进代理机构规范发展。
三是聚焦评审专家监管,持续规范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完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明确专家选聘、抽取、权利义务、履职评价、监督管理等要求。开展专项清理,对存在不正当倾向、应回避未回避行为的专家采取处理处罚、解聘等措施,对超龄专家予以解聘。在新聘专家选聘、在库专家续聘时,对资格条件、专业类别、回避情形等进行重点审核。四是聚焦供应商监管,持续优化公平竞争营商环境。
落实政府采购救济制度,妥善处理采购投诉事项,依法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整顿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引导供应商规范发展,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进一步深入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部署要求,突出监管重点、加大监管力度,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持续推动政府采购监管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