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启动

广西政府采购网 2025-08-26 00:00:00

近日,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公安厅、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从专项整治的要求和内容上看,主要工作如下

跨层级统一部署。此次专项整治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由中央及自治区、市、县四级采取上下联动方式系统开展,具体由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布置,省级监管部门统筹组织其中,财政部选取广西的3家代理机构进行检查。

多部门协同共治此次专项整治由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公安厅、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级财政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合力推进。其中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协助核实,情况属实的,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罚。对供应商串通投标,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部门,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罚。

、分类别开展检查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一年一查三年一查新登记、重点检查、五年一查等划分标准,分级分类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有关要求,严格履行行政检查审批程序,规范行政检查行为。

分步骤有序实施。此次专项整治从2025年7月开始至2025年12月结束按照筛选名单及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延伸核查、处理处罚及总结报告等六个阶段有序开展。对于专项整治发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并予以公告

数字化提升效。此次专项整治要求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大力探索推进智慧监管,深度运用大数据分析、行为预警等数字化手段,聚焦供应商投标和专家评审等关键环节,及时发现潜在风险,精准筛查围标串标等疑点线索,以科技信息手段辅助人工检查,提升检查成效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强化专项整治结果运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并加大对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同时,针对专项整治反映突出问题,前移监督关口,强化日常监管,完善政府采购全流程监管机制,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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