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协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港口区各公办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重2)的质疑答复函

广西政府采购网 2025-12-23 00:00:00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亮点环保科技博兴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湖滨镇寨卢村村南中国石油加油站东500米路南

邮编:256500

法定代表人蔺秋华;联系电话:198******72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港口区各公办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重2)

质疑项目的编号:FCZC2025-J1-020058-GXXH

采购人名称: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局

质疑事项:质疑成交供应商竞标产品不符合CCC强制认证内产品

三、质疑回复内容:

亮点环保科技博兴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2025年1216日收到贵公司邮寄质疑函一份,现对质疑事项做出如下答复:

质疑事项

1

中标供货商供货物品户内外玩教具中:“手枪”不符合CCC强制认证内产品,中标提供产品为假冒伪劣不合格产品。

质疑事项答复

1

经核实,本项目所采购的标的“户内外玩教具”为一个独立完整的产品,不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不需要强制认证证书,“手枪”为“户内外玩教具”的内部组件,并非独立采购的产品,不需要强制认证证书。并且,质疑供应商质疑的“户内外玩教具”中“手枪”部件,中标供应商产品的制造商温州木月禾游乐设备有限公司委托已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生产厂商代加工的强制性产品,温州木月禾游乐设备有限公司已与代加工厂商签订了代加工合同。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条“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以下简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之规定,强制性认证的核心是对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的认证,与委托认证企业关联性不大。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二款“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委托企业或者被委托企业均可以向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委托。”之规定,质疑供应商所质疑的“手枪”强制性认证产品为被委托企业申请的强制性认证,该部件应当认定为具备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质疑函质疑事项1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2:

中标供货商供货物品,火箭滑板车不符合CCC强制认证内产品要求,中标提供产品为假冒伪劣不合格产品。

质疑事项答复

2

经核实调查,质疑供应商质疑的“火箭滑板车”产品,属于中标供应商产品的制造商浙江童才玩具有限公司委托已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生产厂商代加工的强制性产品,浙江童才玩具有限公司已与代加工厂商签订了代加工合同。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条“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以下简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之规定,强制性认证的核心是对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的认证,与委托认证企业关联性不大。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二款“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委托企业或者被委托企业均可以向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委托。”之规定,质疑供应商质疑火箭滑板车”强制性认证产品为被委托企业申请的强制性认证,上述产品应当认定为具备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质疑函质疑事项2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质疑不成立

贵公司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规定,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和支持!

人: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协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期: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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