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 1 | 广西融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河池市金城江区翠竹路78号铭欣景苑2栋1单元11楼 |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开展2025年河池市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广西融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2024年5月代理河池市林业局“河池市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年)编制工作技术服务(项目编号:HCZC2024-C3-990187-GXRZ)”中,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和设置的业绩分过高,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七)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2、处理结果:责令限期整改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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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