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 1 | 广西星越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百色市向阳路七号阳光新城写字楼B栋1123号 |
四、基本情况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5〕52号)要求,本机关对广西星越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田东县政府采购项目开展政府采购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广西星越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采购项目存在将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评审因素、采购文件中未注明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方式及相关标准等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4号)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和第六十八条、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的规定。
2、处理结果:责令广西星越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限期改正。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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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东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