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XZC2025—G3—002764—JDZB
二、项目名称:南溪山医院医疗设备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10-13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昆亚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隆路1777号e通世界11号楼
被投诉人 1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桂林市象山区崇信路46号
被投诉人 2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上海昆亚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5年10月2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齐补正材料后,2025年11月7日,投诉人向本机关递交补正后的投诉书,本机关审查后于同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为满足招标文件中4个核心维度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核查关键证据,答复缺乏事实支撑。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事项。
七、其他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