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 1 | 贵港市港北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原名称:贵港市港北区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 | 贵港市港北区行政中心A526室 |
| 2 |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第四层 |
| 1 | 相关评审专家 | 贵港市 |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抽查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2018年贵港市港北区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的“贵港市港北区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时,发现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及项目的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进行评审的问题,上述情况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七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2、处理结果:对贵港市港北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决定;对该项目的评审专家,作出责令整改并约谈教育的处理决定。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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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北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