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 1 | 灵川县甘棠江排水有限公司 | 灵川县灵川镇甘棠村委 |
四、基本情况
灵川县八里街片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一期工程设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XXSLC2024-C001)项目磋商文件中,针对“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人员加分”设置“需提供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的条款,该条款存在排斥新成立不足一个月公司的可能性,且未认可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承诺书等合法证明形式,属于设置差别歧视条款的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2、处理结果:责令限期整改。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灵川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22日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