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 1 | 贵港市港南区农业农村局 | 贵港市港南区建设路456号 |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开展2025年贵港市港南区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贵港市港南区农业农村局开展的《港南区家庭农场示范县太阳能杀虫灯采购项目》,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2、处理结果:责令贵港市港南区农业农村局限期整改。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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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南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