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 1 | 百色市右江区教育局 | 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二路33号 |
|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 1 | 百色市右江区教育局 | 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二路33号 |
四、基本情况
经当事人申请对《百色市右江区教育局教育技术装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SZC2025-G1-990143-BSSZ)评审结果开展监督检查。经查,本项目各分标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该项目1、4分标在符合性审查阶段让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人通过符合性审查,经查实该项目1、4分标实际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当事人在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至评审报告签署完成前,未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认真开展检查,导致出现了错误的成交结果引起质疑和投诉,当事人在答复质疑过程中发现评审结果存在错误,在未经财政部门同意情况下违规组织重新评审。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九)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的;”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行政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桂财规〔2023〕5号)的规定。
2、处理结果:给予百色市右江区教育局警告;本项目1、4分标作废标处理,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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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右江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