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五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发展中心南片区2026年—2029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服务项目(GXZC2026-G3-000600-WHZX)质疑答复函

广西政府采购网 2026-04-30 00:00:00


质 疑 人:  广西宝泽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那黄大道129号五象澜庭府锦苑1号楼A单元二十六层2603号房 

法定代表人: 宁子锋

委托代理人:郑雄       


我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收到贵公司以快递形式递交的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发展中心南片区2026年—2029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服务项目的《质疑函》,经本公司审查符合规定,予以受理。
质疑人对本项目的中标结果提出质疑,针对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经与采购人研究讨论,现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1: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发展中心南片区2026年-2029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服务项目第一中标供应商广西长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本项目中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陈树伟,项目总工高峰均在其他项目任职。
事实依据:经查询,广西长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本项目中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陈树伟,项目总工高峰,目前均在"S302永福樟峡至陆朝段公路改建工程"中担任相关管理职务,该项目处于在建状态。
法律依据: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3条明确规定: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有在建项目任职的投标人应提供随时撤离承诺书)。未提供真实有效的无在岗项目承诺书或承诺内容不实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基于以上质疑和异议,我们请求招标人,招标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尽快对相关质疑的问题进行处理和回复,实地考察"S302永福樟峡至陆朝段公路改建工程"的人员履职情况,要求被质疑人提供人员撤离证明或项目完工证明。确保本项目招标活动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三、质疑答复
(一)采购人针对质疑事项1的答复意见:
经核实,广西长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本项目中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陈树伟,项目总工高峰均在其他项目任职,并且其投标文件提交了相关撤离承诺,中标公告发出后,采购人通知广西长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项目经理陈树伟、总工高峰从现任项目撤离,广西长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答复人员所在项目未进行交工验收,无法确认撤离时间。
该质疑事项成立。
四、处理情况
综上所述,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成立,作出如下处理:
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规定,本项目将发布中标结果变更公告。
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贵公司对本答复如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


广西五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附件信息:

  • 质疑答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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