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北海市人民医院广西海上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家具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

广西政府采购网 2026-04-30 00:00:00

一、质疑人及项目的基本情况

质疑人:北海八桂通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海市银海区四川南路东、铁路以南火车桥花鸟市场9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蒋玲玲
联系人:蒋玲玲
质疑项目名称:北海市人民医院广西海上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家具采购项目
质疑项目编号:BHZC2026-J1-990049-CGZX
采购人:北海市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收到质疑函的日期:2026年4月23日
二、质疑答复
收到《质疑函》后,我中心经征询采购单位意见,要求相关供应商提供说明材料,综合现有材料,现对《质疑函》中所提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成交人(广西锦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不具备依法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
答:经核实,成交人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了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盖章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完税证明显示成交人已依法缴纳所属时期为2026-01-01至2026-01-31、2026-02-01至2026-02-28的相关社保费,通过完税证明上二维码可验证属实。同时,经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等网站,未发现成交人存在未依法缴纳社保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爱企查网站是第三方商业网站,其信息不具备政府公信力。同时,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社保参保信息不属于企业应当向社会公示的信息,企业可以自行选择是否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因此,质疑人通过爱企查网站查询到成交人参保人数为0不能证明成交人不具备依法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
综上,质疑人该质疑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质疑事项2: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成本,涉嫌恶意低价抢标。
答:一是法律适用,本项目是政府采购项目,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现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对供应商能否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未作出具体规定。《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等规定对本项目不具备约束力。
二是异常低价审查,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及采购文件规定,本项目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1)最后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最后报价平均值50%的,即最后报价    <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最后报价平均值×50%;(2)最后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最后报价50%的,即最后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最后报价×50%;(3)最后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最后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谈判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成交人的报价不属于上述异常低价的情形之一,未触发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三是履约能力,成交人在其响应文件中明确承诺技术、服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可以按照响应文件的承诺履约。谈判小组认为其技术、商务已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通过了符合性审查。收到质疑函后,我中心再次函询成交人,要求其对该报价能否依法履约作出说明,其提供了关于报价合理合规的成本分析表和报价说明函。    
四是合同签订及验收,后续工作中,采购人将把好政府采购履约关,重点关注成交人履约能力、履约承诺、实际履约情况等。如成交人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将相关情况书面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成交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不严格履行合同,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将不良履约行为书面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综上,质疑人该质疑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质疑事项3:谈判小组未严格审查供应商资格条件。    
答:经核实,谈判小组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成交人进行了资格审查。一是审查了成交人提供的《北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其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是审查了成交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其对所提供的所有货物的制造商进行了中小企业声明,符合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资格要求。三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了成交人的信用记录,未发现成交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    
综上,质疑人该质疑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三、处理结果    
质疑事项1、2、3均不成立。本项目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北海市财政局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4月30日    
  

附件信息:

  • 质疑答复书(北海八桂通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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