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 1 |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 柳州市鱼峰区官塘大道文苑路1号 |
四、基本情况
依政府采购当事人申请,本机关依法对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在线精品课程建设(四期)项目采购(LZZC2025-G3-991010-LZSZ)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经查明,该项目评审过程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评标委员会对3家供应商符合性审查认定有误,依法应不予通过;二是2家供应商的商务响应表与投标方案存在实质性要求前后表述不一致的情形,评标委员会未按规定启动澄清程序。以上问题影响了本次采购活动的公正性,原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无效。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之规定。
2、处理结果:责令采购人废标,重新组织采购,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柳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柳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柳州市财政局
2026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