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 1 | 大新县公安局 | 大新县安平大道188号 |
| 2 | 广西晨瑞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8号龙光世纪中心A座3905室 |
四、基本情况
大新县公安局对“大新县公安局抵边执勤房(移动)项目(重)”(项目编号:CZZC2026-J1-240013-GXCR)采购结果进行复核发现中标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检验报告与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需求、响应技术需求不相符等问题,提请我机关启动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程序。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经审查,中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检测报告部分内容与原检测报告不一致,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三十七条第(二)项的情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2、处理结果:该项目作废标处理,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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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县财政局
2026年04月02日